重庆2017年个人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来源:重庆晚报  浏览:939次 时间:2016-12-10  

   2017年重庆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出炉了!9日,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于近日发布通知,规定2017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比去年分别多缴196.2元、431.64元。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2017年度全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46572元(3881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和2016年缴费标准相比,分别多缴196.2元、431.64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在2017年度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62091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满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年度缴费金额为465.72元。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提醒,为保证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疗保险待遇,请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2017年1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以便于银行代扣代缴。参保人员可在2017年1月底到代扣代缴银行查询本人代扣款账户,确定是否扣款成功。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的,需在2017年4月10日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清缴费。若超过2017年4月10日再办理补缴,则从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7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