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2点,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一位女士报警称,其驾驶的小轿车在210国道茨竹段一个急弯陡坡处发生颠覆事故,需要民警出警处置。
民警火速赶至现场发现,一辆小轿车四脚朝天地躺在公路上,车身严重变形,几乎报废。事故车旁站着两位满身酒气的男子和一位年轻孕妇,没有人员伤亡。孕妇张某自称是她开车造成的事故。民警见其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便调取监控录像查看真相。
民警正在调查时,男子王某低头承认,是他开的车,他喝了酒,将车开翻摔烂了,想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要求需交巡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才会理赔,于是,他这才喊朋友的妻子张某来“顶包”。
王某承认酒驾开翻车和找人顶包的事实后,便不断给民警说好话,哀求民警放他一马。民警拒绝,王某又悄悄在警车上放了两条中华烟及两千元现金。民警发现后,退回了香烟和现金,责令其配合调查处理,不得行贿干扰执法。
随后,王某配合民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饮酒驾驶。
经调查了解到,30岁的王某,在渝北区某公司当专职司机。当晚,受朋友赵某邀请,开着公司的车来到了赵某位于渝北区茨竹镇的家中聚会。几个朋友喝酒后,又聊天喝茶到深夜12点,王某这才开车回家。
临行前,赵某和妻子张某担心王某驾车不安全,挽留王某在家住一宿。可王某拍着胸脯说没问题。谁知,刚开车走了不到10分钟,酒精发作,两眼模糊,手脚僵硬,结果在一个弯道处没有提前减速,车子侧滑撞击到斜坡上。幸好,王某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王某爬出驾驶室,就急慌慌地打电话告诉赵某。由于轿车是公司的,几乎报废,又赔不起,就想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是酒驾,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所以找赵某夫妇来事故现场帮忙顶包。
赵某夫妇急忙赶到现场,当晚赵某喝了酒也不能顶包,商议后就决定让刚拿到驾照不久的赵某的妻子来顶包。妻子怀孕五六个月,赵某害怕报警后,交巡警会查出真相,有些犹豫。在王某请求下,张某还是打了报警电话。不料,民警赶到现场调查,王某害怕露陷,还是自己承认了。
事故因王某酒驾和操作不当造成,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将被交巡警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证6个月的处罚,对赵某夫妇违法顶包行为处以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