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两个月开出罚单1180多万元

来源:重庆晚报  浏览:630次 时间:2017-03-22  

今年以来,重庆市环保部门进一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截至2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81件,罚处金额达1180多万元。日前,市环保局通报了两起涉嫌严重污染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重金属废水直接入土

  1月5日,沙坪坝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区石井坡街道砖瓦窑188号区域巡查时发现,原特钢临和金属加工厂内存在一处酸洗加工作坊,生产废水未经处理进入作业处一地下废水池。

  环保局执法人员随即对原特钢临和金属加工厂负责人和该作坊工人进行询问得知,该作坊实际经营者为黄某(未在现场)。当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时,该作坊5名工人逃离。1月9日,该局会同石井坡街道于1月9日再次来到该作坊内,并对该作坊地下废水收集池进行现场开挖检查。

  开挖作业后发现,该作坊地下废水收集池为预埋的一个直径约2米、深约1.5米的塑料桶,塑料桶边缘有生产废水溢流痕迹、周边有积水,溢流的生产废水直接进入土壤。

  环境监测人员当即对该作坊浸入土壤的积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积水中总铬、六价铬、总镉分别超标13.8倍、25.4倍、431倍;总镍、总铜、总锌分别超标107倍、677倍、136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作坊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环保部门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喷釉废水倒进雨水井

  1月18日,荣昌区环保局接到举报线索,安富街道通安河河段水面呈红色,水质疑遭受污染。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排查后发现,安富街道人行道两处雨水井均有红色不明液体倾倒痕迹,系人为故意肇事。

  环保、公安联合调查查证,1月17日下午,四川省隆昌红动玻璃有限公司渔箭分公司(以下简称“红动公司”)负责人卢某某联系车辆渝C692XX驾驶员罗某,为红动公司转运一批喷釉废水。据罗某供述称,自1月17日20时至18日2时,他驾驶车辆转运红动公司喷釉废水至以上雨水井倾倒3次,倾倒量约9至10吨。

  该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对红动公司循环沉淀池内废水、雨水管流入通安河交汇处废水、运输车辆内残留废水进行采样分析,均检出六价铬和总铬,二者均超标3倍以上,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荣昌区环保局已将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当地公安局,红动公司负责人卢某某和驾驶员罗某已被刑事拘留。本月13日,荣昌区公安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江津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