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取消路桥费政策最全六个问题解读

来源:重庆大渝网  浏览:577次 时间:2017-11-28  

  今27日最让重庆市民关心的话题,莫过于从2018年1月1日起,重庆将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届时,市民驾车行驶绕城高速公路及其以内渝邻、渝涪、渝湘、渝黔、成渝、渝遂射线高速公路,将按高速公路规定标准收取通行费。对于已缴纳2018年度主城区路桥年费的车主,可在明年1-6月内,到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办理退费。

为了帮助大家全方位了解重庆取消主城区“路桥费”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办理退费事宜、行驶绕城高速及6条射线高速公路该如何缴费等,记者特别就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总结,看完以下这个6个问题的解答,相信你一定能轻松搞懂!

问题一:重庆对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慎解答: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由于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覆盖了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渝邻、渝涪、渝湘、渝黔、成渝、渝遂射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6条射线高速公路),取消路桥通行费后,绕城高速公路及6条射线高速公路,由各经营业主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规定,按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及方式收取通行费。通行绕城高速公路的车辆按实际通行里程现场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通过绕城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的车辆,按次收取该段高速公路通行费。为进一步让利于民,减少城市拥堵,没有经过6条射线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的车辆,则不收取通行费。

问题二:提前缴纳了2018年及以后年度路桥年费的车辆是否可以退费?

重庆市城管委副主任成肇兴解答:当然可以退费,而且相关部门已做好退费的各项准备工作。机动车退费,分为主城区内车辆和主城区外车辆。

对主城区内车辆,提前缴纳了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路桥通行年费的,全额退还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全年路桥年费。目前,主城区机动车是在注册登记月份或之前缴纳当年年费,如果是新车注册登记,第一次缴纳路桥年费时是缴纳当年剩余天数的费用,第二年在注册登记月份或之前缴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路桥年费。例如:一辆新购置的小轿车于2016年11月18日到主城区车管所登记注册时,只缴纳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共计44天路桥费。2017年1月—11月可以先使用,在注册登记月11月或之前需缴纳2017年全年路桥年费2300元。根据统计数据,提前缴纳了2018年年费可以退费的主城区机动车不足3000台,仅占主城区机动车总量约0.3%,所以绝大部分主城区机动车不属于退费对象。

  对主城区外车辆,凡在2017年1月2日及以后缴纳了主城区路桥年费的,均可从2018年1月1日起按日退还2018年未使用的年费。例如:一辆川籍小轿车于2017年6月1日自愿选择缴纳了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2300元,其费用有效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取消路桥通行费征收后,应退还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共计151天的路桥年费。

问题三:如何办理路桥年费退费业务?

  重庆市城管委副主任成肇兴答:路桥年费退费业务在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服务大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桥北苑一号)办理,集中办理期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方便广大车主,集中办理期间,除春节放假外,其余节假日均可办理。未能及时办理的车主可在集中办理期后继续办理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办理退费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车辆需提交单位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2.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复印件1份。

3.车主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缴纳路桥通行年费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原件。为方便广大群众,凡收据原件遗失的车主,可在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服务大厅提取银行到账证明;网上缴费未打印收据的车主可到服务大厅柜台打印。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路桥通行费退费款项退至机动车所有人的银行账户。现场办理完结路桥通行费退费审核后,路桥收费处工作人员立即将退费信息传到办理银行,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10个工作日)将退费款项退至机动车所有人的银行账户。办理路桥年费退费业务,如有其他疑问,可通过966598热线、“重庆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市城管委门户网站咨询。

问题四:路桥收费改革后,绕城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如何收费?

重庆市交委副主任滕英明答:绕城高速公路和6条射线高速公路都是高速公路,目前纳入了主城区路桥年费,缴纳了主城路桥年费的用户,可免费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的6条射线高速公路。但没有缴纳年费的用户,要按次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路桥收费改革后,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的6条射线高速公路,将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对通过车辆按次现场收取通行费。

绕城高速与我市其他高速公路构成完整的封闭路网,收费站设施齐全,按车辆实际通行里程收取相应通行费。绕城以内的6条射线高速公路射线段,除邻近绕城高速处分别设有主线收费站外,其余原有互通匝道收费站在2010年路桥收费改革“内环外移”时均已拆除。为避免绕城以内射线高速公路设站拥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不再恢复上述互通匝道收费站。按照《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实施方案》,6条射线高速公路采用开放式路段收费模式,即仅对通过主线收费站的车辆按绕城高速与内环快速路间的射线全程收取通行费,对行驶了射线段高速公路但未通过主线收费站的车辆均不收取车辆通行费。

渝武高速北环立交至合川段,因主线收费站在2010年路桥收费改革时设置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外,本次路桥收费改革后,无法收取往返通行于北环至绕城高速公路间车辆的通行费,按照《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实施方案》,该射线高速仍维持现行的政府租赁模式,即车辆通行时不收取渝武高速渝武立交至北环立交的车辆通行费,经营业主的收费缺口由政府承担。

上述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仍按市物价局、市交委原收费批复文件标准执行。客车按车型收费,以一类车为例,绕城及渝邻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为0.60元/车·公里;渝涪、渝湘、渝黔、成渝、渝遂射线段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为0.50元/车·公里,其中成渝路中梁山隧道和渝涪路铁山坪隧道分别按5元/车·座次另行计收桥隧结构物通行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绕城高速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货车均按0.08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其中成渝路中梁山隧道和渝涪路铁山坪隧道分别按0.8元/吨·座次另行计收桥隧结构物通行费。

问题五:对于频繁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的用户,是否会增加通行费负担?

重庆市城管委副主任成肇兴解答:不会增加通行费负担。重庆市政府专题研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方案时已注意到,若对频繁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里程按次收费,会增加这部分车主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改革方案设置了“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车主可根据自身通行情况自主选择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或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由于套餐通行费的收费标准与原年费标准一致,即频繁通行绕城高速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的用户,只要缴纳了“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通行时不需要缴纳上述路段高速公路通行次费,也就是说,无论行驶多少次,走了多少里程,车主所支付的车辆通行费均不会超过目前所缴纳的路桥年费标准。

问题六:请介绍一下“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有关情况?

重庆市城管委副主任成肇兴解答:“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是指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的绕城互通至内环互通段,整体打包推出的套餐。车主成为通渝记账卡用户后,从2017年12月1日起,可缴纳“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生效日期为2018年1月1日零时)。凡是缴纳了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的用户,在有效期内(一般为1年)通行高速公路,不再缴纳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所涵盖高速公路路段的次费。

套餐标准与目前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标准相同。用户缴纳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类别以车辆行驶证核定为准。客车按核定载客人数、货车按核定载重质量、不能载货的专项作业车按整备质量,分别对应表中的适用车型。牵引车按D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