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秦某与女友分手后念念不忘,但无奈女友心灰意冷无意复合。为逼前女友现身,秦某爬上了高楼窗户准备跳楼。民警成功劝说秦某后,也对秦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了处罚。
2月1日深夜11时许,重庆大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足区棠香街道某小区高层有一名男子准备跳楼。接警后,南门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并通知消防官兵携带救援设备前往。当民警达到小区后,发现一男子坐在13层的窗户上,手上还提着一把菜刀,情况十分危急。
为了稳定男子情绪,民警对男子进行喊话沟通。通过一段时间的交流,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叫秦某,28岁,四川资阳人,一年前来到大足做生意。秦某在大足生活期间认识女子陈某(41岁,大足人),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两人居住在陈某家中。但近期陈某向秦某提出了分手,随后突然失去了联系。
民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后,秦某情绪仍很激动,为防止秦某失足从窗户处掉落下去,民警决定开锁进入秦某房间。当民警近距离见到秦某后,只见秦某拿着菜刀不时敲打窗户,手臂血流不止,喊叫民警不要靠近。为确保秦某人身安全,民警与秦某进行了谈判,秦某称,只要陈某当面向其表明态度,他就下来。
民警一方面继续对秦某进行思想劝导,一方面根据秦某提供的信息找到了陈某,希望陈某到场对秦某进行劝说。不久后,陈某终于赶到现场,秦某态度也有所缓和。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拉锯战,趁秦某不备,民警果断将其从窗户上拉了下来,并及时将其带至附近医院处理伤口。
到派出所后,陈某告诉民警,由于双方年龄悬殊,性格差异很大,经常发生争吵,而每一次陈某提出分手时,秦某均扬言采取过激行为,为躲避秦某,陈某不得不选择离开住所,切断与秦某联系。秦某也向民警坦言,他其实并不想轻生,只是想通过跳楼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施压,希望民警能够找到陈某,并让其出现。
秦某和陈某交谈后,还是决定理性分手。民警对秦某过激言行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也对他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