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高速公路免收过路费,这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福利。那么其他节假日是否也能免费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沙坪坝区副区长王新强建议,所有小长假期间均实行小客车免收公路通行费的政策。
“这不但是一项能够直接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同时也能够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并能够缓解收费站拥堵状况,保障收费公路高效畅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王新强建议:元旦、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如果可与周末相连形成三天小长假,一律与其他四个法定节日一样实行小型客车公路通行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