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6岁的小林在万州万达广场打工补给家用,上个月她急需用钱,就找朋友借了两千元钱,没想到还钱的时候,小林犯了一个错误。
由于小林有一个男网友的微信头像跟小林朋友的头像非常像,小林将两千元误转到男网友的账号中。她本以为可以找男网友要回属于自己的钱,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小姑娘口瞪目呆。
无论小林怎么求男网友将钱返还,男网友都不肯。在小林的再三要求下,男网友终于答应还钱,但却附加了一个让小林无法接受的条件:和他开房。
为了把钱要回来,小林与朋友商量后,决定假装答应男网友的要求。然而当小林到了宾馆后,男网友并没有出现,也没有将钱还给小林。
第1眼记者试图与这位男网友取得联系,但并没有接通男子的电话。事发后,小林也报警寻求过帮助,遗憾的是由于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警方没有介入调查。 那么这位男网友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娜表示,从民事法律关系来看,本案的实际收款人构成了不当得利,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人应当予返还。
黄娜表示,小林若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还钱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请求,这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