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从重庆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全市企业职工和个人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全市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作出规范,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病鉴?
据介绍,我市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伤情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终结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做出的鉴定被称为病鉴。
若鉴定结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申请因病提前退休。
哪些人可申请?
随单位参加职工养老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精神病、癌症及瘫痪等特殊病患者除外)可按规定申请病鉴。
需要哪些资料?
1、《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
3、被鉴定人患病或受伤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癫痫病患者须提供2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病史资料需加盖医院的鲜章和骑缝章。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怎样申请?
随单位参保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鉴申请,经单位审核后,本单位将被鉴定人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养老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向养老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
另外,病鉴时,鉴定费和检查费由申请者承担。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相关规定,职工因病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次400元,若需做特殊检查,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