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饭桌上大谈潜力股男子

来源:重庆商报  浏览:564次  时间:2016-04-19

  近日,沙区王女士突然收到一个朋友发来的短信,要求她每个月赔偿500元……此后短信不断骚扰她,后来她才明白,因为自己饭桌上一次无意的聊天,引来了这次纠纷。

  女子饭局侃潜力股会涨

  男子信以为真重金买股

  40多岁的王女士家住沙正街,平日喜欢研究股票,也喜欢跟周围的朋友讨论股票。去年底的一次聚会中,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邻居李先生,两人很快成了朋友,经常一起聚会。

  一次聚餐时,王女士又与几个朋友谈起了股票,她说得头头是道,不断分析股市的行情,还反复提到一只股票是潜力股,“我敢打包票,买了这只股,翻年一定会涨。”听得几个朋友连连点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一旁吃饭且不懂股票的李先生,以为王女士有“内幕”消息,想到大家都在炒股赚钱,便偷偷记下了王女士口中的这只股票。不久后,他用10万元积蓄购买了该股票,坐等上涨。

  股票下跌让他亏了不少

  怪罪朋友男子要求赔偿

  但事与愿违,短短几个月,李先生买的股票不仅没涨,反而亏了不少,这让李先生心疼不已。他认为,要不是王女士在饭局上提到这只股票,他根本就不会去买,也谈不上亏钱了。他越想越气,于是不断发短信骚扰王女士,要求她“每个月补偿自己500元的损失费,直至还清亏损为止”。

  “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去买了股票。他没告诉过我,也没问过我。”对此,王女士不予理睬。

  但事情不因王女士不理睬就结束。4月15日,李先生找到王女士,当面要求她赔钱。王女士不答应,两人于是起了争执,继而发生抓扯。

  王女士报警,沙区110快处队民警赶到现场,此时李先生已经离开。王女士向民警讲述了事情原委,并称自己没有受伤,只是被吓到了。

  民警随后找到李先生,对他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称如果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他人伤害,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律师说法

  王女士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重庆昂正律师事务所杨朝敏律师解释,新闻中的李先生的索赔行为属于无理取闹。从法理上来说,李先生的要求没有事实依据,不具备法律依据,因为王女士没有主动建议他去买哪只股票,两人更未形成委托关系。仅仅因为一次闲聊,李先生就用于实际操作发生亏损,这个亏损与王女士的闲聊内容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王女士不应承担民法上的赔偿责任。从道德层面来说,李先生是“偷偷”听别人的谈话,责任在本身,因此后果自负。

  杨律师提醒,朋友间谈话,应注意不能过多给对方灌输他不懂领域的东西,如果推荐购买东西,要表明自己仅仅是建议,选择权还是在他,由他本人把握。

  新闻纵深

  朋友间哪些行为要负连带责任

  1.“好意同乘”,即好心让朋友无偿搭顺风车,一旦出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承担赔偿义务。

  2.将车借给朋友使用,如明知朋友没有驾驶资格,明知其酒后等不宜驾驶,明知车辆存在故障、未买交强险等,朋友驾车出事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3.与朋友喝酒,如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宜饮酒而劝酒,酒后未尽到照顾义务,酒后放任其开车,朋友出现伤亡自己也要担责。

  4.呼朋唤友一起外出游玩,朋友出事同行者多要担责。

  5.在朋友圈随意转发不实广告或谣言,一旦致他人受骗,需担责。

  6.为朋友借款或贷款作担保,朋友“赖账”担保人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