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高速执法二支队二大队的消息:5月28日,一辆爆胎的小车停在高速公路的超车到上,司机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准备换胎。所幸执法人员快速处置,避免了意外的发生。
当天13时50分许,执法人员接到报警,过路司机报警称云龙收费站匝道附近5公里处,有一辆轿车停在超车道上,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执法人员立即驾车前往查看,发现该小车没有开启应急双闪灯,也没有摆设任何警示标志,人员还在车道上随意走动,执法人员吓出一身冷汗,立即在车辆后方摆设警示控制区并开启警笛警示。
经过询问,驾驶人李某称,他们是从重庆出发的,准备到万州去办事,车子行驶到该路段后车辆左后胎突然爆胎,所以将车停在超车道上。李某觉得该路段比较直,车上又没有三角警示标志,所以没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就准备自己开始换胎了。
执法人员立即将车上的人员转移到护栏外面,帮助司机很快的将备胎换上。待轮胎换好后,司机将车移到应急车道,执法人员对李某不按规定停车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驾驶员在出车前,务必检查好车辆的轮胎,对发现有问题的轮胎一定要及时检修或更换。如遇到车辆在高速行驶时爆胎,一定不要急踩刹车,要握紧方向盘让车缓慢停车。并第一时间将车停靠到应急车道上,摆好警示标牌和开启应急双闪灯。
如果车辆确实不能移动,应及时在后方150米按照规定做好警示标志,将车上人员转移到较为安全的护栏外,千万不要在车道上检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