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3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都一鸣 通讯员 张玉红)由于家庭矛盾,男子余某经常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一次施暴过程中余某竟将妻子打伤致其死亡。2016年3月8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这也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首例家庭暴力刑事犯罪案件。
被告人余某系平凉市崆峒区一农民,近几年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其妻实施家庭暴力,夫妻关系不睦。2015年9月4日,被告人余某因琐事在家中拳打脚踢妻子马某。次日晚,被告人余某陪同马某到乡卫生院就诊,医生检查后建议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9月6日9时许,被害人马某在被告人余某将其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马某符合腹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回肠破裂继发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死亡。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余某不能正确处理夫妻之间因琐事发生的矛盾,采取暴力手段连续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全身六十余处不同程度损伤,且殴打被害人后未及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贻误了救治时机,导致被害人被伤害后第三天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其犯罪情节恶劣,可从重处罚,但考虑其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的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