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这么乱为什么不直接收拾香港的暴徒

来源:网络采集  浏览:867次 时间:2019-09-08  

最近一段时间香港依旧很乱,很多人一直在后台留言让我再写写香港,我一直不愿写,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有些人想要“搅混水”了,把矛头对准了中国政府了:中国政府为什么不出手收拾那些暴徒?

我相信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人有疑惑的地方,所以我们今天再写一篇文章和大家分析下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

试想:我们普通老百姓知道应该出手收拾这帮暴徒,中国政府不知道吗?既然知道,没有动作,那么只有两个可能:

第一,这件事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第二,还没有到出手的时候。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

两者兼之:既不简单,也没有到该出手的时候。

我们先说说这件事为什么没有那么简单?

想要搞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明白现代社会的政治制度。

管理一个国家主要有四个部分: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外加一个所谓的“媒体监督”的“第四权”。

我们先说说传统的三权:所谓的行政权就相当于政府,立法权就相当于立法委,司法权就是法院。

现在香港最大的问题出在哪?

司法权!

我们都知道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行政、立法和司法权相对独立。

现在香港“三权”中的行政、立法权都还都不错的,能够与中央政府形成一致: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一些暴徒针对香港警察和冲击了立法会的主要原因。

我们先说说:为什么香港的行政权和立法委还不错?

香港回归了,实行的是“一国两制”的政策,如果香港政府不能与中央政府一致,那么还叫“一国”吗?这就好像地方政府老和中央政府对着干,那还叫地方政府吗?

香港政府的最大的权利就是管理香港的一切公共事务(大家可以想想地方政府),同地方政府一样,没有军队,香港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最大依仗是警察——这就是那些暴徒针对香港警察的一个重要原因。

警察执行法律,首先你得必须要有法律吧,法律由谁来制定?

香港立法会!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同日生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在1998年7月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成立。

这里大家要注意一点:香港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也就是说:香港立法会全部是中国人。

中国人当然要维护中国利益、维护香港利益了。

有了法律,你违背了法律,那么警察就会把你抓起来,抓起来后就会有法院来审讯你,给你定罪。

香港法院分为三级:基层法院、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

如果你犯罪了被警察抓起来,然后有基层法院审理,定罪后如果你不服的话,那么可以上诉。

在中国一般采取两审终结制:地方法院审判后,犯罪分子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审判后就是最终审判,犯罪分子不能继续上诉。

香港那些暴徒为何胆子那么大?

因为有香港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给他们撑腰:无论犯多大罪,到了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那里都能给你把罪名降至最低,因为香港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的法官全部都是外国人!

所以,香港的司法界非常的糟糕!

比如,2014年香港发生“占中”事件,暴徒对警察实施袭击,结果暴徒却被轻判,警察反而被判重刑!

2018年1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处理黄之锋、岑敖晖等16名被告的判刑:黄之锋入狱三月,黄浩铭入狱4个半月,其余被告缓刑。

相反,维护社会秩序的七名警察却被判刑2年。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暴徒有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的保护,它们害怕把事情搞大吗?警察还敢维护社会秩序吗?

如果警察不敢维护社会秩序,那么香港政府就失去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大手段!

我相信现在大家应该能明白:香港的问题不在行政、不在立法,而是在司法界,因为司法界的大法官都是外国人!

我相信到这,大家肯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不能把那些外国国籍的大法官都换掉?

对不起,换不掉!因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大法官是终身制,除非死掉或自己主动退休,否则没有任何人能换掉他们,可以一直在那个位置坐到死!